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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兩天
新聞都在撥報台灣有66%的女性認為自己是「干物女」
什麼是「干物女」呢?
新聞定義就是上班的時候光鮮亮麗,回到家卻不修邊幅,穿睡衣、戴眼鏡、不穿內衣
房間很亂、假日不想出門、懶得交男朋友.........
聽到這邊,大家應該都覺得自己某種程度上也是「干物女」吧~~
結果新聞報到這邊
竟然就請出一個精神科醫生,說這是一種「病」,有什麼代償心理的精神官能方面的疾病
真的是看到鬼!!!!!
難道上班的時候不該把自己打扮乾乾淨淨、整整齊齊嗎?
難道回到家還要戴隱形眼鏡、穿套裝?
難道假日不能好好睡覺,一定非得又打扮的光鮮亮麗出門去嗎?
難道女人就一定要交男朋友,不能一個人過的輕輕鬆鬆的嗎?
如果這樣就被稱為「干物女」,那也無可厚非
只是為什麼身為「干物女」,就要被「精神科醫生」說是一種「病」
我看那個醫生才有病ㄌㄟ
我寧願當干物女
也不要在家裡還戴隱形眼鏡,傷害自己的眼睛
我寧願當干物女
也不要在家裡還打扮入時,不能輕輕鬆鬆,穿睡衣到處晃
老實說
每個人某種程度上都是「干物女」或「干物男」
因為在家裡就是要輕輕鬆鬆,隨心所欲
不然怎麼會叫做是「家」呢?
最好那個醫生自己的老婆、女兒在家裡都穿套裝、打扮入時
兒子和他自己都穿西裝打領帶
真是瘋了~~那個所謂的「醫生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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